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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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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技术交易会申请审批表。 |
| 3.举办技术交易会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办公宗旨、目的和意义;技术交易会的主要内容、规模和方式;筹备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市场预测和相关条件;组织供需双方的途径和办法;日程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展出场地面积及配置图等。 |
| 4.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议书。 |
| 5.技术交易会审批机关报要求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会的补充和材料。 |
| 各级技术交易会的审批机关应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确有必要举办的技术交易会方予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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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举办技术交易会必须遵循“促进发展、服务社会、协商自愿”的原则,可采取“以会养会”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更不得借举办技术交易会牟取暴利。必须诚实守信,服务为本,在促进技术交易发展的同时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审批单位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技术交易会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对技术交易会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单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总结经验报告。对擅自更改交易会名称、规格和内容的或利用举办技术交易会非法牟取暴利或敷衍搴责、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审批单位责令主办单位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举办技术交易会资格、没收非法所得等处分。对利用技术交易会欺诈行骗、中饱私囊的违法行为,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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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为了提高交易会的成效,参加技术交易会的各项技术,应逐步实行技术评估作价,组织有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纪人进行技术交易在介服务,重大项目逐步实行会内会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标活动,做好交易技术项目的技术合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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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6]10号文精神)。技术交易会一般不开展评奖活动。确有必要开展的,须以有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批,按事前同意的主次评奖条件从严执行,并不得向参加交易会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收取评奖费或变相收费。若有违反,应追究技术交易会组织者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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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国家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归中负责技术交易会的审批和管理职能。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的技术交易会,由国有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后送我委国际合作司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