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国加入W TO后,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不可避免,而且在W TO框架下,服务贸易不存在可资利用的保护屏障。因此,建立在项目审批和资格审定基础上的我国出展业的垄断经营将逐渐被服务领域的贸易自由化取代已为时不远。一方面,这将对我国现行的出展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构成强烈的冲击;另一方面,也使我国出展业不可避免地加入到世界展览行业的市场化和品牌化的大潮之中。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为我国出展业全面走向国际市场和迎来更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如何通过政策导向,分步骤地建立起适应我国出展业对外开放的市场格局,这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 1.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取消出国展览主办者的资格审定制度,逐步建立起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对于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美国等,任何商业机构和贸易组织都不需要特殊的审批程序就可以进入展览行业。随着我国授予外贸公司外贸经营权限制的放宽和外贸经营权实行登记制,出国展览的经营权逐渐放开也将是大势所趋。出国展览的经营将不再是那些政府部门、贸易促进机构、全国性的商协会和经批准拥有经营资格的外贸、工贸总公司、专业展览公司的经营特权,而将成为所有经过正规商业注册的中外企业自由选择的经营业务。这是我国出展业面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同国际市场全面接轨,从而实现市场化、全球化、现代化和品牌化的前提条件。要打破我国出展业建立在近50年垄断经营基础上形成的非市场化体系首先应从“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办展”入手,使政府部门不再干预和具体参与出展的经营业务;其次,应将原中央级的外贸、工贸公司所拥有的组展权同自行参展权分离,即将外贸、工贸公司所属的展览服务广告公司同总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分离,使其继续拥有组展权并作为专业展览公司来发展,取消外贸、工贸公司的组展权,赋予其自行参展权;第三,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有条件的中外合资、民营和外国独资展览公司,赋予其出展经营权,以其先进的市场机制、市场营销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参与我国出展市场的竞争,并在竞争中使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得以体现。 2.在展览发达国家,不管是国际展、国内展和地方展,还是综合展、专业展,都是促进产品销售的手段,是一种纯粹的商业市场行为。因此,除极少数仍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出国展览仍实行政府行为的项目审批制,政府还设有专门审批管理展览的部门,其余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展览项目均不需政府审批,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管理展览业,而是由展览行业商协会或贸易促进机构以行业自律的方式负责协调和规范本国展览市场。 根据我国出展业的发展状况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我认为,对我国出展业进行的行业规范应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将政府管理出展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通过政府授权的方式向社会中介机构,如贸易促进机构转移,以减少政府的管理色彩。最近,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已将出国展览的审批管理职能由外经贸部移交给了贸促会,贸促会把审批管理职能更多地看作是一种协调和服务行为。因此,由贸促会会同外经贸部制定的新的管理办法,虽然仍实行项目审批制,但审批的内容和范围较之过去都有减少,同时,强调了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为组展单位提供服务。第二步是,在我国入关后的若干年内,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渐减少对出展项目的行政审批,待条件的成熟时,成立中国展览业协会并建立行业协调和自我约束机制,同国际展览业接轨。 3.逐步建立出展行业中的资质评审制度。去年6月,我在上海举行的全国部分出展组办单位工作座谈会上曾建议,在今后出国展览的管理中,应逐步建立组办单位资质评审制度,以取代现行的资格审定制度,从而有利于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出展工作中。但在建立资质制度之前,首先应建立起规范的出展行业服务标准本系。而我们目前之所以还要实行出展资格审定制度,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尚未建立起本行业规范的服务标准体系,使一些本不具备出展组办条件或出展服务功能在市场竞争中已萎缩的单位仍具有出展组办资格,而那些既有出展服务意识又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因没有出展组办资格而被排斥在出展市场之外。目前,出展市场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变相买卖、转让批件,服务质量低,不具规模,重复撞车等都与此有关。世界上凡展览业发达的国家,其行业服务标准体系也必然是完善的。以英国展览市场为例,英国各类展览服务单位,包括展览组织、展馆场地和配套服务公司都有统一的配套行为规范,由各自的协会组织制定,对会员起指导和约束作用。如英国展览服务商协会规定,任何会员施工单位不能因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中途停止服务,影响客户正常展出。英国展览组织者协会则规定,会员单位发布的展览统计数字、展览会介绍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夸大贸易效果以误导参展公司和观众。该协会每年还举办展览最佳服务评选活动(AEO E xce llen ce A w a rd s),即由展览组织单位评选出当年的最佳展览配套服务公司,奖项分8类,包括摊位施工、电力安装、展品运输、保安、展馆管理、家具租赁、工业服务和特殊成就奖。目前,AEO的颁奖大会已成为英国展览行业一年一度最重要的活动,“AEO杰出服务奖”某种程度上已成为英国展览行业中的质量认证。 4.根据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方向和国家外经贸发展战略,应逐步建立起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出国展览业的扶持政策并使之具体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国情和我国出口战略,出展业要获得较大的发展,除了要解决市场垄断和行政审批问题外,还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放宽对参展人员在外事、政审、外汇等方面出境的限制,并简化出国审批手续。二是要解决出国参展成本高的问题。由于世界上宣传和贸易效果好的知名专业博览会多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比如,世界上通过国际博览会联盟(UFI)质量认证的知名专业博览会中,80%以上来自欧洲。法兰克福市每年举办20多个大规模国际性专业博览会,其中13个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和权威专业展,加之欧美等国家在设计施工、宣传广告、运输报关、通讯、饭店交通等方面的服务费用较之我出国参展企业和人员的实际水平要高,因而使我国出展的组办者和参加者面临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出展成本偏高的问题。三是我国目前出国展览项目结构虽然比过去有较大的改善,也出现了出国展览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趋同的发展趋势,机电类和高科技产品类出展项目有较大增加,但传统出口商品,包括轻工、服装、玩具、工艺礼品、室内用品等消费类出展项目在我国总体出展项目中的比例仍然偏大。我国出展行业中的这种现象比来华展行业更显突出。据统计,1997年以来,我国出口商品中机电商品的出口已超过纺织品达32.5%,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1999年,机电商品出口比重上升至43%。2000年1至7月,机电产品的出口增长速度达40%。相比之下,我出展项目中机电类的比重1997年约为20%,1999年为29%,增长速度不足10%。 为了解决好上述三方面制约我国出展业发展的问题,除继续探讨落实我国对出展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外,当前应重点建立起政府对参展企业的财政支持和扶持体系:即中央与地方政府,从外贸发展基金或政府财政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出展扶持专项资金,参照德国、英国、新加坡及香港地区的一些做法,对参展企业在摊位租金、广告、展品运输、旅行交通等方面予以财政补贴,以减轻出国参展的经费压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参展积极性,并在国际市场上寻求更多的贸易机会。这样的财政补贴虽然近似我国出口商品的财政补贴,但又有本质区别,是国际上至今仍在使用的通行做法,也不违反W TO规则。目前,我国少数城市如深圳、宁波、大连等已率先实行政府对出展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 我国的出国展览业在短短的几十年间,经历了阶段性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迈着改革的步伐走进了新的世纪。在二十一世纪,作为新兴朝阳产业的中国展览业也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而进一步走向成熟,中国将成为世界上又一个展览强国。
|